公司治理

我们的承诺

博禄董事会致力于遵循最高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现国际最佳实践。董事会负责公司治理框架的实施与监督,并遵守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上市公众股份公司适用的治理要求。

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独立董事,并设立了以下常设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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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团队

博禄的执行领导团队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与业务发展活动。

Leadership

Hazeem Sultan Al Suwaidi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

Read Biography
Leadership

Roland Janssen

Chief Marketing Officer

CMO

Leadership

Siegfried Wengler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CFO

Leadership

Salem Al Busaeedi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COO

董事会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了三大常设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符合治理规则的组成要求)以及执行委员会。如有需要,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其他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协助董事会履行财务报告、外部与内部审计及控制方面的职责。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协助董事会处理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与构成相关事务,定期审查董事会结构,并在需要时推荐董事或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此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还负责董事会在薪酬方面的职责,包括制定总体原则、参数与治理框架,并决定高级管理层的个人薪酬与福利方案。

执行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并就需董事会批准的事项提供建议

 

政策

博禄行为准则

博禄第三方行为准则

Takallam(畅所欲言) 

质量政策

健康、安全、环境(HSE)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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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如有任何与投资者或投资者关系相关的咨询,请联系投资者关系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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